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翠华路小学入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6-01 10:54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翠华路小学2017531日下午召开的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翠华路小学2017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子女入学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户口在翠华路小学学区范围;

2. 2011 年8 月31 前(含 8 月31 )出生的适龄儿童。

户籍如为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所在户籍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假户口等非正常情况,应尽快将孩子户口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户口所在地,并到对应学校登记。

二、报名资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校财务处开具的原始购房或押金票据);

4.适龄儿童接种证(原件);

5.教职工工作证(原件)。

教职工及子女户口在学校集体户上,家庭未购房,且实际居住地为学区内租借房的,无需提供户口本及校内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但需提供:①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双方西安市无房证明(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开具);③学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④房主房产证明材料;⑤居住社区证明材料。

相关材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复印件需整本复印,装订顺序按照户口本首页(标注户口地址页)、适龄儿童信息页及其它信息页装订。

三、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教职工子女适龄儿童情况填写《2017年新生调查摸底表》,并于62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雁塔校区校长办公室(雁塔校区图书馆西楼108室)。

各单位、各部门通知相关教职工于6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材料交至校长办公室(雁塔校区图书馆西楼108室)。

联系人:党    联系电话:85583032

四、报名要求

根据翠华路小学要求,学校将于66日将相关资料转至翠华路小学审核,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所属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新生摸底信息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

      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