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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9年第1号预警

2019-06-21 17:27浏览次数:

进入盛夏,气温逐渐升高,食源性疾病和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性事件已进入多发时段。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疾病防控工作,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省卫健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通报,结合既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传染病流行特点分析,认为全省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特别关注以下事件:

一、手足口病:目前正处于手足口病的高发期,预计6月发病数会继续上升,应继续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一)EV71疫苗是预防EV71相关手足口病及重症、死亡病例发生的有效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结合本地疫情特点和防控需要,做好疫苗接种指导和接种知识宣传工作。(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继续做好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孩子出现发热、皮疹(特别是肛周皮疹)或口腔溃疡等症状应及时至二甲以上医院就诊。(三)做好学校及幼托机构等重点场所手足口病的日常防护,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疫情报告和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患儿及时隔离上报。

二、食源性疾病:夏季气候炎热,食物易变质,且人们喜食生冷食物,易引起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开展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防治知识的宣传,让广大师生了解食品安全常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和生活习惯,做到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不采摘和食用野果、野蘑菇,多饮白开水或清凉饮料,多吃新鲜蔬菜和瓜果,防止“病从口入”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加大对学生食堂、职工灶餐饮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生熟食品分开放置,食品彻底烧熟煮透,加强餐用具清洗消毒,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三)积极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食物中毒的预防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群体事件。

三、呼吸道传染病:监测数据显示,水痘、风疹、猩红热、百日咳等呼吸道传染病继续呈上升趋势,应警惕学校、幼托机构聚集性疫情的发生。

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以水痘、风疹、百日咳等疾病为重点的呼吸道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二)要求学生按相关接种要求及时和全程接种疫苗,提高自身免疫力。(三)着重防范学校、幼托机构聚集性疫情的发生,保持教室、宿舍等的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密切关注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落实晨午检、缺课登记制度,发现疫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流行性出血热:出血热发病有明显的季节性,现正处于发病小高峰(5-7月),应继续做好防控。

建议:(一)接种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是防控出血热发病的最有效手段,西安、渭南、咸阳和宝鸡等重点地区应做好重点学生人群出血热疫苗的接种工作,按相关要求及时和全程接种疫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为孩子接种疫苗,预防出血热疾病发生。 (二)教育师生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接触鼠类及其排泄物、污染物;不吃生冷特别是鼠类污染过的食物、水等;清理脏乱杂物和废弃物(如稻草、玉米秸秆等)时,要戴口罩、帽子和手套。(三)如出现发热、肌肉酸痛、皮肤出血点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五、狂犬病:随着气温不断攀升,猫狗较为狂躁,师生衣衫单薄,暴露机会增加,各地犬伤人事件将会增多,应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狂犬病危害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广大师生不要挑逗、玩弄猫狗等动物,不要打扰正进食、睡觉或看护幼崽的狗等动物,如发现可疑疯犬或一犬伤多人事件,要及时向公安、城管和疾控中心等部门报告。(二)被猫狗等动物咬伤后,应尽快到附近规范犬伤处置门诊处置伤口并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