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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8年第2号预警

2018-05-09 17:22浏览次数:
依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通报,近期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别为手足口病、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肠道传染病、猩红热及流行性腮腺炎等疾病。根据既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传染病流行特点分析,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重点做好以下6种疾病的防预和防控工作:
     一、手足口病:目前正处手足口病的高发期,预计下月手足口病发病数会继续上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引导家长自愿为适龄儿童接种EV71疫苗。孩子一旦出现发热、皮疹(特别是肛周皮疹)或口腔溃疡等症状要及时就诊。2.学校及托幼机构要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治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晨午检、缺课登记和卫生消毒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发现病儿及时隔离上报,认真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发现、应对和处置工作。
     二、狂犬病:气温上升,师生衣衫单薄,肌肤暴露时机增多,犬伤人事件将陆续增多,应做好防控工作。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狂犬病危害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广大师生不要挑逗、玩弄猫狗等动物,不要打扰正进食、睡觉或看护幼崽的狗等动物,如发现可疑疯犬或一犬伤多人事件,要及时向公安、城管和疾控中心等部门报告。2.被猫狗等动物咬伤后,应尽快到附近规范犬伤处置门诊处置伤口并接种疫苗。
     三、流行性出血热:出血热发病有春季和秋季两个发病高峰,春季以5~7月为发病小高峰,现正处于发病小高峰,应注意加强防控措施。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为孩子接种疫苗,预防出血热疾病发生。2.教育师生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避免接触鼠类及其排泄物、污染物;不吃生冷特别是鼠类污染过的食物、水等;清理脏乱杂物和废弃物(如稻草、玉米选票秸秆等)时,要戴口罩、帽子和手套。3.如出现发热、肌肉酸痛、皮肤出血点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四、肠道传染病:天气渐热,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加之蚊虫较多,传播渠道增多,各种肠道传染病发病率增多。最常见的肠道传染病有霍乱、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伤寒或副伤寒、甲型肝炎、戊型肝炎及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等。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2.学校食堂采购食品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切勿购买变质的禽、蛋、肉和水产品等食物。3.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粪便、垃圾和污水的卫生管理,开展除四害(苍蝇、蚊子、蟑螂、老鼠)运动。4.一旦发现肠道传染病症状者,及时到医院就诊。
     五、猩红热:猩红热发病近期呈上升趋势,应警惕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出现聚集性病例。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猩红热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若儿童出现发热伴皮疹症状要及时就医。2.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保持教室和宿舍通风换气,密切关注学生健康状况,落实晨午检制度、消毒隔离和疫情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3.学校医院和医务室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加强对疫情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处理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
     六、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腮腺炎是由腮腺炎病毒所致的一种急性传染病,病人和隐性感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飞沫传播,但污染唾液的衣服、食品、玩具等也可传播。监测结果显示,陕西省每年高发期月份是4至7月和11月至次年1月。
     建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流行性腮腺炎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学生接种含腮腺炎成份疫苗,教育师生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2.学校及托幼机构要保持学生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落实晨检、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3.学校及托幼机构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疫情监测,对聚集性病例应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陕西省教育厅
                                 2018年5月8日